更新时间:2022.10.24
部分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比如说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如果一直没有宣告婚姻无效,那么达到法定婚龄后,该婚姻就变成了有效婚姻,不能再宣告婚姻无效了,要解除婚姻关系就只能通过离婚这一途径了。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可以起诉婚姻无效。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受到胁迫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部分无效的婚姻是可以变为有效婚姻的,例如结婚时未达到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达到结婚年龄后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的行为,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而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结合的违法婚姻,作出判决宣告其婚姻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不需要调解,如果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处理。
部分无效的婚姻是可以变为有效婚姻的,例如结婚时未达到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达到结婚年龄后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结婚后房产加名的行为不一定无效。具体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1、如果是一方个人的房产,结婚之后为对方加上名字的话,这时候房子在双方名下,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是对对方的赠与行为。因此,一方的个人房产将会因为加名行为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