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是否能分到,需要视情况而定: (1)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妇的,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的,则儿媳有份; (2)若父母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的,则儿媳没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
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在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份;如果只登记了儿子的名字,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
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如果只登记在儿子一方的名下,那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额,离婚的时候儿媳也不能分到。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买的房子,儿媳妇离婚是否会分,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并且已经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那么离婚时女方就不可以分。因为该房子一般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登记的是双方名字,那么可以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那么属于夫妻共同
有无居住权要看双方之间是否订立居住权合同。如果双方订立了居住权合同,则乙方享有居住权;如果双方未订立居住权合同,则乙方没有居住权。 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父母遗赠房产给儿子的,是否跟媳妇有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父母将房产给儿子的,跟媳妇有关系,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父母将房产给儿子时,确定房产只归儿子一人所有的,跟媳妇就没有关系,房产应当属于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就是将房产赠与儿子。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个人,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就有权分割房产。
儿子儿媳离婚,房子父母一般是没有份额的,有以下情况: 婚前买房: ①公婆全款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子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公婆全款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具体还是需要参考当时买房的情况。
儿子儿媳离婚,房子父母一般是没有份额的,有以下情况: 婚前买房: ①公婆全款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子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公婆全款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具体还是需要参考当时买房的情况。
如果是房款全部由父母出资(包括全款、按揭)就和儿子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如果是父母出的首付,儿子婚后单独或儿子媳妇共同还贷的部分。那么就要详细调查,按各方出资情况,以法律规定的划分标准(夫妻共有)。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 2、如果是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
一般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儿媳妇有份;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证据儿子的,则儿媳妇没有份,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