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指的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盗伐林木数量在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的,属于盗伐林木罪中数量较大的情形,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伐数量在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的达到数量巨大的标准,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滥伐林木罪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 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基本量刑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而如果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巨大,则判处3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量上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则处罚
滥伐林木罪一般不是盗伐。 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来处罚,
我国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标准:第一、犯罪性质:滥伐是指,行为人已经获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但是没有根据采伐证规定的,任意采伐的行为;第二、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如果行为人明知林木的权属不清
滥伐林木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对于构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没有。 1、行为人乱砍滥伐树木,主观方面应该表现为故意,所以并不属于过失犯罪,通常都是明知道不该乱砍乱伐还是进行的。 2、行为人违法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如果行为人砍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