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具有特定身份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原则上限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权利行使受限性:农民出卖、出租、抵押自己的房屋及宅基地都受到限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宅基地使用
商标权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是属于无形资产科目的。特征如下: (一)独占性; (二)商标权时效性; (三)商标权地域性; (四)商标权财产性; (五)商标权类别性。
抵押权登记需要下列材料: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是抵押权在担保债权届满未清偿后,可以用于拍卖或出售抵押物的价格清偿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贷款、销售、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需要担保债权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担保
可以设置抵押权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登记需要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这几种必备文件。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因出现法定事由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2)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
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 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2.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可以受偿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
可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设立了抵押权的抵押财产,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