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分公司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利,但是需要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因为分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指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合同与总公司有关。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但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依法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业务签订合同都是有效的。正因为如此,作为合同的相对方来讲,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首先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与
1、法院如何判决:这主要取决于丙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来判; 2、依据《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劳务分包双方互
差别不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印章,就不需要每份合同加盖总公司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无需要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加盖总公司印章。只要审查分公司
分公司签合同的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法人可以依
公司没跟员工签合同有赔偿,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合同的应该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
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才能够发生基础的法律效力: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