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常见的撤销权之诉案由有: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这些案由通常是因为当事人处于重大误解、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
撤销案件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法16条。犯罪嫌疑人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如果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
法院对以下这些刑事申诉案件应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
关于检察院监督撤案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撤销刑事案件法律相关规定: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侦查过程
刑事案件撤诉的条件: 1、自诉的刑事案件缺乏定罪证据,且自诉人无法对证据进行补充的; 2、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起诉的法律依据有:起诉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原告属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有关申诉的法律依据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
符合刑事诉讼法法定撤销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