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解除合同。 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期限,当事人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合同就会自动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
不一定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合同并没有履行完毕的,相对人有继续履行的义务,违约条款也继续发生效力,这时候的合同是没有解除的。只有在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时合同才是自动解除状态。
当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对方于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并不是一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
合同期限届满后一般不能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终止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失效,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解除合同与期限届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合同期限届满后不能再解除。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 1、一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 2、一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其他情形。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能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符合下列情形:合同的义务尚未履行,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的;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可以,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形都是逾期时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履行完毕后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发生了约定解除事由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期限届满如果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合同能自动终止。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终止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合同失效。合同自动终止后,当事人不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