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担保由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
起诉前要求财产保全不一定的需要缴纳保证金,如果自己的财产可以进行抵押按照百分之30或是50就可以进行问题的解决,保证金的缴纳的目的是的自己获得一种担保,而这种担保就是自己在法律上的赋予的,如果自己的申请存在问题,担保就不存在。
财产保全保费指保全费,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数额。 指担保费的,当事人之间未在合同中对该类费用的负担作出约定的情况下,保全担保费用应当由保全
财产保全担保的收费标准为: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时,
诉前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是:在30到5000元的范围内。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
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主债权,则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的金额。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的,则按其约定。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中转出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得随意挪用该保证金。
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具体是: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