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不满足刑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则不予取保候审。刑诉法规定的四种情形为: 1、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是管制、拘役或独立的附加刑; 2、刑罚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 3、患病严重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
解除取保候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情况如下: 1、法律规定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如下: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
保候审后如果犯罪分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只要犯罪分子符合逮捕情形,还可能会被逮捕。
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就是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通常在逮捕之后的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可以,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后如果犯罪分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只要犯罪分子符合逮捕情形,还可能会被逮捕。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办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逮捕转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如果符合该条件的,经批准,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取保候审。
存在被批捕后取保出来的,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 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
批捕被取保出来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后续被检察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刑。此外,如果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