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可以的,具有行政、司法执法权限的封条具有法律效应。贴封条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是指行政机关对涉嫌违法物品进行查封,就是对相关物品财产贴上封条,不准私行动用;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手段。私行撕
有,环保所,县级环保局作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不再单设作为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但不等于县级行政区域内没有环保主管部门,也不否定县级环保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厂房拆迁时的补偿通常包含: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政府修路拆迁工厂的,有以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政府修路影响商铺营业是没有补偿的。因为补偿是限于对房屋或者土地,即如果政府的修路事实上是没有占用到当事人的房屋或者土地或者造成损害的,那么政府是没有补偿的,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对此种情况是给与一定补贴的。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
政府修路对商铺的补偿赔偿:对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在册工人数或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如过渡期在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工资。
1、农村修路占地有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
有补偿,土地用地征收建设用地,私人修的公路被占用有补偿。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
政府修路施工扰民,且施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受到侵害的居民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
镇政府执法贴封条,需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