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如下: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无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3、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
我国《公司法》中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有: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的特点如下: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无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3、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一)做出决定与决议。 (二)签署分立协议。公司分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分立后的各公司的代表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就资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分担、股权安排等事项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达成一致协议。 (三)编制资产负债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应当设立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符合下列规定: 1.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本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其出资数额大都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3.有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
国有独资公司是能设立执行董事的。根据相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可以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要设立监事会的。根据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可以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监事会中必须要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公司不能上市。
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公司清算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公司注册步骤是: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和出资比例后,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核准申请; 2、提交材料,核准名称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网上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