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主体的不同。徇私舞弊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的行为不同。徇私舞弊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徇私枉法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不同之处有主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和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
徇私舞弊与徇私枉法两种罪名都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它们的表现形式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一、主体的不同; 二、客观的行为不同; 三、徇私舞弊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犯罪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
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的联系在于行为人都有主观的故意,徇私枉法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等行为。
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是:前罪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前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是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追诉或枉法裁判的行为;前罪的客体是行政机关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不同有:主体不同,前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体不同,前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后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方面不同,前罪是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
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渎职罪是过失,滥用职权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