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刑事立案监督的程序如下: 1、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 2、要求刑事立案主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3、认为刑事立案主体说明的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时通知刑事立案主体立案侦查。 4、对有刑事立案侦查权的案件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5、报上级检察机
人民检察院对立案监督的材料来源,一方面通过人民检察院的业务活动发现公安机关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被害人的申诉获得。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并要求公安机关说
检察院应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具体如下: 1、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2、对法院所作裁判进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
检察院应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以下两点: 1、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2、对法院所作裁判进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对已发生法律效
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侦查活动中,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收集证据、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而通过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非法方法取证,或进行非法拘禁等,都将严重损害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因此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死刑后归档的方式: 1、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根据需要对执行死刑的过程进行拍照、录像; 2、执行死刑后,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可以提供公安机关作出相应决定的法律文书及申诉材料、相关证据、身份证明等到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检察院监督立案程序如下: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检察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有权对法院审判实施监督的,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指令法院对案件进行重审。监督机构的确立,在实体上明确了监督机制的基础,为程序上妥善运行监督机制做好了提前准备。对于现行法律中,监督程序不明确的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
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监督的方式: 1、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级别相同。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通过下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2、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必须受理并要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