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办案警官不作为,作为国家工作人不作为,可以救济的方法有:1.是刑事案件,找检察院进行申诉,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2如果果是治安案件,警察不作为可以向公安的同级政府或是其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
当事人投诉派出所不作为的,可以向本级政府部门或者派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
派出所不作为的举报方式: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机关受理举报内容后,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不作为的举报方式是: 1、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举报。 2、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3、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的起诉条件 1、不积极履行接报警、解救危难群众和查处治安案件等的职责行为 2、不履行或不积极颁发许可证和执照 3、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因此,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使其合法权益受
依据我国相关法的规定,派出所的民警有不作为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到上级的公安机关举报,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人民警察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或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等行为。
一般情况下,所报警的内容只要是法定范围内的应当受理的情况,如果报警不出警,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若因报警不出警而造成损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其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派出所有违法乱纪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控告。在行政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认为派出所处理不公正,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六十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派出所的做法不认可的,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