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有: 1、投保人故意或者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 2、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增加风险通知的义务; 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申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合同成立的时间情况是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合同就成立;如果合同是采用口头形式的,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对方接受时,口头合同即告成立。
书写反担保合同的内容是: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担保形式; 3、主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 4、债务的履行期限; 5、担保期限; 6、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 7、违约责任等。
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如下: 1、违反告知义务; 2、违反通知义务; 3、违反保证条款; 4、投保人违反保险费给付义务; 5、退保。
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有: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 3、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 4、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责任的;
(一)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二)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三)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借款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情形有,借款合同附了生效条件,但条件还未成立的;借款合同附了生效期限,但期限还未到的;以及借款合同以批准登记等手续为生效要件,但还未经批准登记的。
下列物品不能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 1、归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 2、集体福利设施; 3、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4、不能强制执行、处分的财产; 5、依法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6、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
合同担保的方式有: 1、订立单独的书面的保证合同; 2、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约定保证条款;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4、可以以定金、抵押物等进行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
民间借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1、诉讼时效问题。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