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 5、做《调查询问笔录》。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
1、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首先,需要对违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让当事人自行拆除;其次,如果当事人不自行拆除,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催告;经过催告之后仍不自行拆除且不进行复议或诉讼,执法人员可以进行强制拆除;在实施之前,需要出示证件,通知被强制执行人到场并且签字,允许其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
对违章建筑的相关规定有: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是处理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行政认定的权力; (2)区分不同情况,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包括: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和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违法建筑
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如下: 1、调查询问现场调查;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告知行政处罚权;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
法律程序为: (1)执法部门发现违章建筑进行立案; (2)现场勘察;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 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 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
一、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
一、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 二、认定违法建筑。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
立案、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