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此处的所谓“过错推定”,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损害,但无直接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时,医疗机构只要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就应当承担医疗过错责任的一种法律规定。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3、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及办法如下: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并且自己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话,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
医疗事故确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条件如下: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以下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医疗机构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
医疗机构的类别有: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