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行政机关所处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是可以分期进行缴纳的。如果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分期。行政处罚的处罚原则是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合法合理原则。
交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而交通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机关。因此其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的罚款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交通罚款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可以的,由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在相关的执法机构向企业或者一些单位下发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通知后,在一般的情况之下,收到通知之后,要按照通知上面的所规定的日期来进行听证会的举行,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不能按照通知上面所
30日。对于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药店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药店需要在收到处罚决定书15天内交纳罚款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要当场交纳罚款。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罚款的;被处罚人及时向行政处罚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而行政处罚机关予以同意的。
行政处罚的罚款延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也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的期限则由批准延期的行政机关视情况而定。
行政处罚罚款延期缴纳最长的时间应当与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协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缴纳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当事人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也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的期限则由批准延期的行政机关视情况而定。
被处以卫生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对于罚款进行延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延期缴纳罚款的期限一般也不得超过该期限。但具体的期限则要根据当事人的困难程度、实际缴纳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