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在合同生效要件满足之前,双方的相互信任程度已经达到了更高的水平,因为信任对方履行相关义务以获得特定利益的机会是
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追认,以明示的方法对该合同做出认可的意思表示,该合同生效。合同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合同不生效。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了生效时间或者生效条件的,或者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生效的,此时,合同虽已成立但未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自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生效的“效”是指合同的内容有效,法律效力的“效”指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两个效是不同的。内容未生效的合同对合同双方都还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不然合同不就白签了。举个例子说,甲乙订立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效力待定的合同指的是,合同签订后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符合特定条件方才有效,否则即为无效的合同。其具体种类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