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五年内再次犯罪一般是不算作累犯的,仅前刑罚执行完毕的可以被算作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缓刑执行后五年内犯罪不构成累犯。按照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的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能少于两个月。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期满再犯罪不算是累犯。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缓刑期满再犯罪不算是累犯。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缓刑期满犯罪不是累犯。因为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有: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除死缓减刑和数罪并罚以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缓刑考验期一般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那一天。也就是如果不针对一审的审判结果提起上诉,那就在判决宣告之日起的十天后开始生效。如果上诉或抗诉后,经过二审判决或裁定仍然维持原判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时,可以宣告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妇女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则应当适用缓刑。累犯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规定,
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具体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执行,由他们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假释考验期满五年以内再犯罪的构成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羁押期限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