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其分配的对象按分配情况而定,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
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
如果发生征地拆迁纠纷,应该要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行政或者司法手段解决。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起诉。因此,如果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满意,只能通过听证、上访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
应当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确定的时间、数额、方式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如果不按时足额发放征地补偿款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在征地中的合法权益。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
1、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公告分为两种: 1、征用土地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3、告知听证权要使用; 4、调查工作要细致; 5、补偿、安置要到位。
目前,关于坟地搬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一般补偿标准是几千元。以瓮安县为例,坟墓搬迁补偿标准:1.坟墓补偿标准:有碑料石坟2000元/座(双坟3000元/座)、有碑毛石坟1800元/座(双坟2500元/
拆迁企业停产停业补偿标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
拆迁补偿与赔偿主要存在下列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 拆迁补偿突出的是补字,带有明显的补充性,是对损失的一种弥补。而拆迁赔偿突出的是赔字,带有明显的惩罚性和偶发性,是对有过错一方的经济惩罚。比如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时,需要对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
征收坟地的,一般以座为单位对征收人进行相应的补偿,其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征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征收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