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6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款物。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济款物。
特赦后再犯罪的不一定构成累犯。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前罪执行完毕后五年内犯罪,并被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人,但是只要特赦的犯罪分子的前罪不是徒刑以上,且超过五年才犯罪的,就不会构成累犯,所以特赦后再犯罪的不一定构成累犯。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包括: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
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开支中特设民政事业费项目,包括救灾、救灾、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金,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
1、挪用特定款物罪不是职务犯罪。 2、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规范的犯罪,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经
1、挪用特定款物罪不是职务犯罪。 2、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规范的犯罪,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规定如下: 1、挪用特定款物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下
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他人的财物进行诈骗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