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故意伤害刑事立案后,公安会进行侦查,对于犯罪事实确认的,公安会移交给法院,并将犯罪证据等资料一并交给法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警打人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伤害案件需要受害的当事人作伤情鉴定,如果现在当事人还在治疗阶段,还不能进行伤情鉴定,则投诉是没有用的。
轻伤已经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涉及罚款问题,属于公诉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主动和受害人和解,赔偿损失以及积极治疗,会在量刑中考虑,减轻处罚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
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者,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不追究,其行为违法,受害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
如果派出所不作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检察院反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
一、法律规定,无论是否立案,都应当做出书面决定。不立案的决定应当告知控告人并说明理由。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二、若公安机关仍不立案时,你们可以
(一)提起刑事复议、复核 控告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可以向作出该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二)向检察院提起申诉 控告人对公安
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的救济途径:不立案的话会收到一份不立案通知书,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提出自己的申请要求;若是有证据能证明的刑事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流程,首先是有被害人和任何发现该故意伤害犯罪事实的单位和个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或者控告。公安机关在受到报案、举报或者控告之后,审查是否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在确定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后,公安机关会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其认为
故意伤害他人,公安机关的处理办法为: 1、发现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警方了解实情后,将侵害人依法处拘留处理,根据侵害人的危害结果,判决其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致使轻微受伤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