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继承第一继承人没有顺序,一般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有如下相关人员: 1、兄弟姐妹。不仅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还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子女、父母是财产继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还有规定,在继承开始后,只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方式为:均等分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各继承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