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
股东的权利包括: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
公司享有分红权以及优先购买权。分红权是实缴出资便会享有的,不能随意解除股东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抽回出资后,经催告仍不返还的,才能够解除股东的资格。
股东出资方式: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
股东的权利内容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
根据法律的股东,股东不一定是自然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家,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证明文件是公司的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
我国的公司法对股东类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公司的股东类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按出资情况和登记状态是否一致为标准,存在股东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第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机构股东是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出资瑕疵股东对其他股东有违约责任。不论公司是否成立,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就应当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应该坚持完全赔偿原则。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
隐名股东能不能直接起诉公司。 隐名股东既非登记股东,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其已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了股东身份,直接起诉公司的,法院不支持。 隐名股东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再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即隐名股东在显名化后才有资格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