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
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认定规则解决的是电子数据能否被司法机关采纳和能否进行其它证明活动的基础。电子证据主要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首先电子数据必须是客观的,一般情况下以下的电子证据可以认定为客观的、真实可靠: (1)经公证证明为
暴力催债不合理也不合法,债权人如果以暴力的守法催债,可能对债务人产生伤害,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 (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 (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 (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 (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
刑法中关于暴力取证罪的立案规定如下: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本罪中的有犯罪事实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但未造成伤残、死亡的情况,若造成了伤残、死亡则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需要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转继承问题。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载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还构成虐待。根据施暴者的不同行为特点,家庭暴力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形: 1、身体暴力,是指夫妻中一方以
个人置换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可以进行置换的,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且债务人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能依法进行债务置换,具体情况为: 1、债务置换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