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贷款诈骗罪可以通过自首或立功减轻处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
构成贷款诈骗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以及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方法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 3、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等。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 1、骗取贷款的目的和用途,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应定贷款诈骗罪; 2、单位的经济
共同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方式: 1、本罪侵犯的客体包括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包括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
由于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包括单位,所以单位贷款诈骗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论处。如果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贷款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
诈骗贷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符合下列要件则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
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仅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诈骗罪的对象包括货币和财产,不仅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发生的领域不同。贷款欺诈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贷款过程中;欺诈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