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个人承包土地被征收一般不会有补偿地。但是能够获得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集体征地补偿款不给的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集体征地的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所有,可以由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决定如何处理,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集体征地补偿申请书: 1、申请人以及申请事项,请求对被征用的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协调提高。 2、逐一陈诉事实与理由。 3、申请人等至今未得到征地补偿安置。 4、申请对补偿标准进行协调提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
征收个人承包土地的一般不会有土地补偿费,但是能够获得其他补偿费用,包括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承包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接包人、承租人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权利人,其无权请求土地补偿费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该笔补偿费应由作为物权人的转包人、出租人取得。土地转包出租后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一般情况下接包人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 根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
如宅基地上房屋为自建房,且买受人为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买卖协议有效,即是合法的。如果集体土地上房屋不是自建房或者买受人不是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买卖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是不合法的。
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集体土地上的住房能买卖。集体土地上的住房进行买卖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