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一种是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另外一种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是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
不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该证据属于待补强证据,属于孤证,必须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如果醉驾当事人供述认罪的,能够依法判刑,但可从宽处理。若行为人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刑讯逼供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罪的构成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力。刑讯逼供是以刑讯为手段,不仅直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由于所得的口供缺乏
特别自首需要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是指司法机关尚未知道该罪行的主要事实,不知犯罪已发生或者司法机关虽已发现犯罪,但不知犯罪人是谁司法机关虽然对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已知晓,但不知道犯罪人就是
特别自首需要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是指司法机关尚未知道该罪行的主要事实,不知犯罪已发生或者司法机关虽已发现犯罪,但不知犯罪人是谁司法机关虽然对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已知晓,但不知道犯罪人就是
特别自首需要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是指司法机关尚未知道该罪行的主要事实,不知犯罪已发生或者司法机关虽已发现犯罪,但不知犯罪人是谁司法机关虽然对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已知晓,但不知道犯罪人就是
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属同种罪行的,则以坦白论。但是,具体适用这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