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离婚并不是一定要到结婚登记的地方,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
登记一年可以离婚。结婚后任何时候都是可以离婚的,法律对此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只要夫妻中的一方认为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了,就可以在结婚后的任何时间内提出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双
登记一年可以离婚。结婚后任何时候都是可以离婚的,法律对此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只要夫妻中的一方认为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了,就可以在结婚后的任何时间内提出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都
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申请登记结婚和申请登记离婚的机关。当事人协商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可以去办理。 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结婚证明,并委托他人办理结婚证明,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和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写清楚具体委托事项,若受托人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可以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办事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如果当事人想去补办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
离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
农村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离婚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应当通过以下流程办理离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
补办离婚证如下: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签名。《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