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办理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在领取结婚证的登记地办理。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只需要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离婚不是必须要去登记地离。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那需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那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只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不是必须要去结婚登记地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可,更不需要一定到结婚登记地起诉。 一般离婚诉讼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离婚不是一定要去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所以如果当初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可以去女方户籍地登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不是一定要去婚姻登记的所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必须由夫妻共同、亲自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起诉离婚可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存在特殊情况的,还可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
办离婚手续不一定要去登记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办离婚手续不一定需要去登记地,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一定要在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进行办理。如果是离婚诉讼,可以向被告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不考虑婚姻登记地。《中华
不一定。第一可以通过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港澳台等其他华侨居民要在内,都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居住,常住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
不一定。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离婚证不一定要去登记地办理。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不是必须要去结婚登记地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可,更不需要一定到结婚登记地起诉。 一般离婚诉讼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