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办理离婚手续,需夫妻双方都要一起去民政局签字,一个人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规定是需要夫妻俩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离婚不必到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到男女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中国大
2人都在外地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
可以,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在老家登记能通过诉讼方式在外地办理离婚,但是不能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 1.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异地办理,想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地役权并不是必须要办理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申请婚姻无效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
双方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登记结婚的手续,但是该异地属于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除外,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只能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离婚判决后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在我国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两种离婚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证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