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在关于逮捕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如果人民法院对你下逮捕的法律文书的话,一般是两个月的期限,除非你的案件非常特殊和复杂,取证方面也很困难,在一些不发达的小山区,经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期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
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一个月十五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应该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特殊的,如果案情重大或复杂,可以延长15天;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而进入速裁程序,检察院应在10天以内作出决定,这其中,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期限可以延长到
取保候审的审查逮捕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查起诉最长期限为45天。速裁程序案件最长为25天。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
审查起诉告知期限是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一般是七天内完成,也有更长时间的。刑事诉讼的羁押期限如下: 1、拘后侦查及报捕。(时限:3天至1个月)刑事拘留后,要在3天内公安机关要向检察机关报捕,可延长至7天,案情复杂的,经上级的检察机关批准后,可延长到30天 2、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
逮捕羁押的最长时间是七个月。 1、因为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如果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 3、如果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4、有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情形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