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目前有三个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
公司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
我国法律的规定一个公司通常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民嘱立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
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只能有一个。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法解释三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
公司法解释三全称为“《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主要是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
公司法解释二主要内容是关于公司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
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以下几点: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于2016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是为正确适用公司法,从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详细规定。该司法解释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对上述五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具体法律条文可参考司法解释全文,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