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后是否仍有代位继承。法律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另一种观点是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暂时没有定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存在,因为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是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死亡的顺序不同。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并且继承人应该得到的份额,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都可以参与分配。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只有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转继承中是可以存在代位继承的。如果当事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而其自己的继承人又在更早的时间死亡的,就可以发生代位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能分得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份额。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
在遗产没有分割以前,代位继承人死亡的,其应该继承的遗产转移其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