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有偿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强制履行的,主要是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其他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要求强制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只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才可以要求强制履行,其他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要求强制履行。
赠与合同不履行的,能否要求赔偿,要看情况。一般情形下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能要求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对于侵权行为之债中受害人的请求权,民法典规定了其可以请求行为人以以下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请求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则是三年,从当事人已经知道了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收到其他人的侵害时候开始计算。从当事人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如果超过了20年,那么就不能再享有法院的相关保护,如果是有其他特殊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申
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请求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均可撤销。
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的规定:侵权行为侵犯了公民合法利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一般都是以给付金钱的形式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犯名誉权的,则需要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是指: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的规定是: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请求违约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依法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若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以。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可以。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请求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