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交强险全国实行统一规定。 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分主次责,只要有责,就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按实际损失全额赔付。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
三者商业责任险与交强险的不同之处是: 1、交强险具有强制性,三者险不具有强制性; 2、三者险存在免赔额和率,交强险没有; 3、三者险如果车主无责任,一般保险公司能不赔就不赔,而交强险赔。
区别一:交强险的强制性与商业险的非强制性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的,它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此,只要买了汽车,汽车的所有人就必须给汽车交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
同等责任赔偿交强险不是平分,是本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各自赔偿给本车致害方的损失。交强险的赔付并不是依据责任事故的大小来确定的,而是根据有责和无责及对方的损失来支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无责任人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定义上,法律本质上,赔偿范围,是否具有强制性,赔偿原则等方面都有区别,三责险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交强险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 2、赔偿的原则不同。“三责险”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