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是有期限的,其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争议范围; 2、有确定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冲裁的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确定的被申请人; 4、属于提出申请的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有: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关于司法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司法所调解是以人民调解形式完成,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没有经过司法确认前还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查人民调解协议书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后,则承裁了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 1、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2、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依法成立的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且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有效期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
劳动仲裁申请有时效,该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
劳动仲裁有时限,时限是一年。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尽快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请求权。
普通仲裁与劳动争议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普通仲裁依据的是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机构的名称和性质不同。 (3)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 (4)适用的原则和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签订委托协议的条件有: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2、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 3、当事人应在开庭前将授权委托书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