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民间借贷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但是只有在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情况下。如果未约定的,则一般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原告的撤诉方式: 1、视为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1、被告抗辩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而是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并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原告的债权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欠款人不还钱,如果确实还不上钱的,一般不会上黑名单。被执行人也就是欠款人如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
民间借贷借的钱还不上解决办法:第一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第二步:如果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也可以通过提高保证人,提高自身信誉;第三步:可以通过债务转让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人逾期未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
在诉讼中管辖一般是原告就被告,但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
民间借贷能在原告处起诉。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况: 1、民间借贷的诉讼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起诉,所以合同履行地为原告住所地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的,可以在原告处起诉。
民间借钱不还债权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民间借贷纠纷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所在地,当然即原告所在地,因此,发生此类案件的,如果不知道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亦或被告所在地较为偏远,当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诉,是我国两审终审制的体现。 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