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刑事判决执行期间是可以申诉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判决执行期间可以申诉。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
刑事判决可口头上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服一审的判决、裁定的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权作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人民法院不能以被告人用口头方式提起上诉为由,不接受被告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所作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诉的已生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刑事裁定书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案件本身是民事案件,是不能再进行刑事公诉或者自诉的。如果案件本身是刑事案件,只是进行了民事诉讼,对案件刑事部分是可以进行刑事公诉或者自诉的,自诉部分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起诉。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也可以提出申诉,如果是对二判决结果不服的,一般是提出申诉。
不服二审刑事判决的申诉方式如下: 1、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提请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2、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申诉处提起申诉,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申诉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
刑事判决可以以口头方式上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的,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为保障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上诉权,对于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据
不服刑事判决一般只可以提起一次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庭审理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到案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缺席判决的。但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情况的案件,比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根据现行法律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对于当事人被依法通过刑事诉讼进行定罪处罚的情形,并不影响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