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定继承的依据有:《民法典》规定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 1、积极条件,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2、消极条件,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且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均属于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
遗产继承的法律有: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此外,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有遗嘱的依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一般子女均等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
放弃遗产继承的依据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具有合法效力。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包括遗赠、遗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应该是要在遗产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放弃继承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的期限应该是从继承开始到分割继承前的时间。只有在此期间内作出放弃继承意向的声明才有效。根据相关法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具体内容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