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刑事拘留后国家赔偿的条件是:只要是遭受到不合法的刑事拘留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因拘留造成的个人的损失,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超期羁押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对于未超期的羁押时限是否计入赔偿天数的问题,新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
刑事拘留一般不能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如果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则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法律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
违法的刑事拘留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国家赔偿,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或程序或超过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错误刑事拘留属于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每日的赔偿金是依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无辜的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有国家进行赔偿的条件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查明案情,撤销案件,并宣告无罪释放的,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的,当事人有权主张自己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力。刑事拘留后,发现被逮捕的罪犯不构成犯罪,即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已对罪犯本人产生了很大影响,因为
超期羁押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因为超期羁押是涉嫌侵犯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 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
根据我国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查明案情,撤销案件,并宣告无罪释放的,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的,当事人有权主张自己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力。刑事拘留后,发现被逮捕的罪犯不构成犯罪,即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已对罪犯本人产生了很大影响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查明案情,撤销案件,并宣告无罪释放的,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被法院判刑,不能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