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
总公司可以承担分公司债务。《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和分公司发生纠纷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告总公司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依法设立且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则可以单独作为当事人,此时可以仅告分公司;如果该分公司没有依法设立,或是未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应当以其总公司为诉讼当事人,此时和分公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设立公司。两者在内容上也常有类同或相通之处,例如都约定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出资与比例、出资形式等等。但是,两者在法律性质和功能上,还是有着巨大的差别: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人员主要包括: 1、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负债数额较大并且到期未清偿的人员;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员; 4、法律规定
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主要有以下内容: 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3、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
不能。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
成立分公司是不需要股东的,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总公司能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是我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是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一般来说,分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经营合同是有效的。 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对方,必须审查分公司总公司出具的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