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离婚后损害责任可以请求赔偿。离婚后一方受到损害的,有权利对故意或者过失施加侵害行为的人主张损害赔偿。离婚后,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另一方受有损害,可以要求赔偿。
当事人在离婚后还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但若当事人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除外。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离婚诉讼中,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在特定情形下提出的,当对方有重婚的情形,对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对方在婚姻期间实施家庭暴力的,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并且这些情况导致了离婚,另一方在不存在这些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
离婚时造成受害方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一方过错,比如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应赔偿无过错方以精神抚慰金。夫妻一方出于愧疚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注意事项:只有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并且提起诉讼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
当公民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相应的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3、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4、
患者有损害但是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包括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不能请求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是: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