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未进行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有效。生效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父亲过世没有遗嘱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先由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当这样分配:继承开始后,不存在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老人没有立遗嘱其孙子孙女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常见的遗嘱方式有: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未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只是会让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的,要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
1、遗嘱不是必须公证了,才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并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法律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只是遗嘱形式的其中一种。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遗嘱形式一并,构成了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
自己写的遗嘱没有公证与是否有效无关。即我国遗嘱的生效要件不包括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依法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
老人没有遗嘱的财产分割的处理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首先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死者的遗产。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财产。
立遗嘱需要有证人,但不是所有订立遗嘱的情形都需要证人。 需要证明人的情形主要包括: 1、遗嘱人订立代书遗嘱的; 2、遗嘱人打印遗嘱的; 3、遗嘱人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的。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