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第二类: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第三类
婚后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遗产只由一方继承的,则这一方继承的遗产归其自己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
没结婚前的财产不算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夫妻共
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夫妻中一方享有继承权,房产只归一方继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
正确来说,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是股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股权虽然是财产权利,但是具有特别的人身性,应当专属于股东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其中一方对某家公司享有股权,并不意味着股权能够直接分割,也就是直接转让给自己的配偶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但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1、婚前取得的财产; 2、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赔偿、补偿,例如发生车祸获得的赔偿等;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属于专
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话,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存续期间以外的时间取得的话,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第三人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财产取得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如果明确是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是享有平等的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