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取得股权。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设立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股东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总公司进行承担的。分公司是没有具有独立法人定位的公司,并不属于法人,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
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合并后,公司的劳动合同仍然应当继续履行。不能违法解除合同。
公司股东的配偶对于公司是没有任何的权利以及义务的。公司股东享有分红权、知情权、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等权利。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是不承担债务义务的。因为依法成立的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公司资不抵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要看财务是否知情、是否与股东共谋并有帮助行为。一般来讲,股东挪用公款,如果没有财务的配合,是很难完成的。财务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财务人员对股东的挪用行为是否知情并予以配合。
股东有下列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5.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