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还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而维权的途径一般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
没有和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子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强制拆迁的,因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当中规定对房子的拆迁工作必须是先补偿后拆迁,而支付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签了补偿协议了,除非对那些拒不配合的钉子户,才有可能强制拆迁。
宅基地拆迁补偿协议,首先是在正文的正中间明确题目的标题;然后是明确甲方和乙方的详细信息,一般是身份信息、住址以及联系人;再然后是明确拆迁的详细情况;最后双方进行签字即可。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
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
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撤销。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是一样的,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属于法律行为;法律平等性;合法必须性;具有法律效力;双务有偿性;房屋拆迁安置
1、主体不同.协议拆迁往往是民事主体,征地拆迁一般是政府的征收部门。 2、目的不同。协议拆迁,往往是为了商业利益,征地拆迁中拆迁协议的签订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3、违约责任不同。协议拆迁中,双方若不履行协议,往往承担民事责任;而征地拆
二次拆迁与一次拆迁补偿总价值处理原则上没有不同,即应当参照周边新建商品房价格予以补偿,这是拆迁补偿总价值处理的基本原则,任何地方政府的标准不能低于此标准。决不能因为是二次拆迁就降低补偿。那种认为人口已经安置过,不再按人口补偿面积,只补偿房屋
拆迁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文书,主要的作用是拆迁补偿的依据,以及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时的证据。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
协议拆迁并不是由政府进行征收的,协议拆迁是由开发商或者其他的民事主体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形,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是民事拆迁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