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
遇到门面房拆迁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公房承租人一般应遵循承租人、同住人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款。但如有以下情形,可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均分所得价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较多款
房屋承租人不是许可的当事人,并不意味着他在拆迁中就不享有任何权利。房屋承租人有获得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有就补偿安置申请裁决的权利,并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对行政裁决起诉。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 一、
1、公租房在拆迁后,是有补偿的。一般有三种补偿方式。第一种: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第二种: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
一、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怎么办首先明确一点,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
房屋拆迁评估是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进行评估,房主不签字不影响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效力。 有效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 2、选择评估机构须合法。
房屋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房屋的征收或者拆迁的话,这时候承租人也可以要求征收人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与此同时,承租人还可以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在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仍然具有法律
房主死亡之后,继承的顺序包括以下的内容: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是约定的遗赠抚养协议人,其次是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最后是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