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行为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判刑处罚规定为: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量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既遂要求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已经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坏行为轻微或者破坏次要零部件,不足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件主要包括: 一、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燃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包括制造系统的燃器发生装置,如煤气发生炉,净化系统的燃气净化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权利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
对于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判刑处罚规定为: 1、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一般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人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般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